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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廉政理论研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249号)精神,现开展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总体要求,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申报课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应用性。

 

  2014年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导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吸收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教育领域监督执纪和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强高校政治纪律建设;发挥新型媒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是公司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 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者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社科处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传、在线确认。

 

    4. 本项目公司限报2项,请各单位排序后上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5.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0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A4纸打印,AB表装订在一起)、申报一览表(见附件)及电子版上报社科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2013年12月31日